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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y 02 Wed 2012 22:06
  • 置頂 柔焦

      有時候我們會坐在一個房間裡,感覺什麼力都使不上,好像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裡,或是,深深的知道自己要去哪裡,但就因為已經知道了,所以到底是哪裡根本不重要,因為保持靠近的未來如果已經確定,那麼它實際上就是靜止的,永存或永滅,同時又是個不必要被了解的世界。

      如此,感覺所依存的觀念不再帶來驚喜,可以說是,對於永恆,已經不再有新鮮感,但是所謂永恆,有何嘗有新鮮感這個元素呢? 或許失去新鮮感的永恆是對永恆錯誤的認識,那麼對於永恆,身為會被時間所疲乏的人類其實是無法正確的認識永恆,於是當越相信永恆,永恆就越如年輕人眼中的父母一般,真實的給予庇護,卻也索然無味。

      於是宏觀的探索自己與世界交織的未來,似乎產生了一個瓶頸,好像自己總是知道那中間被救恩連結的美好,且已成定局,感受卻不斷的退後,直到雷達完全停擺,樹不再是樹、花不再是花,風很強,卻總是吹不到身上;太陽很大,讓人滿頭大汗卻曬不入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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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幾個瞬間,還以為文字裝不下了。

      我很喜歡中文,那種多字一義、一字多義、一義多層、一層多面的表達,每個平常習以為常的詞句,都能夠不斷的拆解、重組,洞悉意義背後的意義。它不只是讓人表達、讓人說話或讓人有一種語言能夠去使用,因為要能使用一種語言時在是太容易,我們都知道,把任何一個有點基礎的人丟到那個語言的國家,不出兩年那個人就能用當地的語言聊天自如,就像我現在每天看電影看了幾年自然有辦法聽一般的英文對話一樣。當然我們還是認為會有很多的機會可能在我們尚未待過其他國家之前就先遇到需要使用語言的時候,但我想,那種非自發性的碰撞,其實就是人類社會的監獄吧。然而當我們不只把語言當成一個工具,當我們用一種認識生命的態度去認識它,它好像一個會與我們單獨說話的個體,不斷詮釋自己、詮釋這個世界。

      我們對生命、對世界、對自我內心的認識要到幾時呢? 或說要到什麼時候才算為合格? 有人願意窮盡一生去探求,他們看見世界的虛假和使人昏沉的規律,渴望使人得以自由的真理;他們以為生命必須要有意義,所以拿放大鏡使其意義不斷顯明,這樣的追尋是何等空泛,我們若失去有實有質的行動和果效,難道一切真道不是歸為無有嗎? 於是有人摒棄真知的能力,盼顧切身那顯而易見的感受,把感受的果效推往極致,進而在那有實的行為上做工,豈不是更為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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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人的適應力是非常強的,強的可以看開,強的可以爬起來、可以改變。最近為了當桌遊的投稿作家所以設計了一個遊戲,故事大致上是說有一群變色龍很貪玩的為了尋找一些特別的東西而闖進了自己不熟悉的環境,最後了解那地方的危險,於是可以遊戲的地方就是,玩家必須走過一個一個的場景、應付各樣的突發狀況和老鷹的追擊,並且在途中互相幫助或陷害,直到走回屬於變色龍自己的地方。

      你可以說,其實有些人並沒有適應,他們選擇離開這個世界,選擇跳下去,選擇骨肉分離、讓自己冰冷,但是那畢竟只佔了非常小的部分,或我們也可以積極的說,他們只是打包上路,出去世界以外的地方看看是否可以好好生存。而留在這邊的我們就自然證明出適應力來,我說,不是誰能適應怎麼樣的環境,而是每個人所經歷的所熟悉的能使我們適應當下的環境,所以沒有人用的著告訴別人自己當下的環境有多痛苦,並且叫對方來嘗試一下,以證明自己有很強的適應力或合理化自己的呻吟。因為我能適應我的,你能適應你的,如此而已。

      其實人類又何嘗跟變色龍有分別,可惜的是,人類世界並沒有明顯的顏色可以驅使大家,於是大家必須在成長的過程中不斷的被教導,不斷的從社會中學習,直到彼此學會了用共通的顏色來保護自己,但正因為學習的時間如此的長,以至於我們幾乎忘記自己還有選擇的能力,失去了選擇的勇氣。當我看到身邊的人怎麼說話、怎麼對這個世界感到興趣的同時,有時不禁對自己的抽離感到緊張,而那樣的距離似乎有些遠了,好像離開了保護色,但尾巴卻還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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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層,是什麼?

 

人們不斷的追求對於心靈更深層的感動,但是那樣的感動,是從哪裡來、人們對於深層感動的印象,又是否有些刻板? 今天我三顧茅廬我女人最喜歡的小說之ㄧ《紅與黑》,在那溫和優美的畫面和平緩清爽的劇情節奏下,我花了半小時雪中相盼,周公卻再次把我擋在這本書的臥龍岡外,不僅如此,在本來早上就比較精神不濟的我又與睡意另外抗衡了一個小時。於是我起身問自己,屬於我的感動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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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得不佩服,這樣的好,在我的世界裡還是天衣無縫的。

我想,佩服可能有三種,第一種是單向而發,發生在不求甚解的情況下被外層的包裝吸引,或是情感接觸卻來不及進入思考的剎那。我們可以負面一點的說這是盲目,也可以依照佛洛伊德的人格結構來稱這為「本我」的真實。(雖然我根本不認同佛洛伊德的概念),沒有確鑿可佩服的點卻願意佩服,於是單向。

第二種是雙向互發,發生在事與願違又木已成舟的時候,擁有不被情感認同的表象,追究出來的根柢卻讓人的理性無法抗拒,又可能是明知內裡如柳暗花明後的那桃花源,卻總讓人以為山窮水盡。然而仍稱為佩服而不稱為屈服的原因是那些讓人低頭的東西同時是好的、善的,於是讓人連不甘心都沒有辦法,如眼見昏君卻要面對三綱五常的儒者,於是因佩服是他們自己心裡的感受,卻又是被來源所強迫,於是稱作雙向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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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節說故事,老實說,是有些失望,也許是因為開場太亮麗,老師第一眼給的活潑太耀眼,埋的伏筆太深,讓我們不得不期望這說故事課程的最後能帶出故事更完美驚人的結局。其中最引頸期待的是老師為我們分的組別,她在課程中不斷的復述,告訴我們小組之所以在一起的緣分和她在其中所做的巧妙安排。老實說,在這段時間裡面經過我們小組的討論,實在無法得知倒底安排是為何,於是我下意識的認為最後老師一定是推託給命運。儘管如此,我依然期待最後一節課老師公布的會是什麼令人出乎意料的答案。就在最後一堂課的最後十五分鐘,她拿出了我們第一節課所填的單子,上面有些問題諸如「用一樣東西形容自己,why is that?」「幫一個圖片設計對白」「看完以上影片的感想」,然而最後分組的方式竟然只是用我們形容自己的東西來取共通點。譬如水果就會在一起、會發亮的東西啊、植物動物種類啊、交通號誌等,聽到這個答案實在讓我大失所望。最終,這堂課就這樣平淡帶點微微的失望結束了,看著同組的人彼此道別,我知道我們這組的感情很可能在此為止,根本談不上老師說的什麼特別的安排和緣分,只不過是在這堂課中完成了一個比較特別的報告而已,就像其他課成一樣。

「只不過而已」這幾個字是最糟糕的形容方式,裡面多的是無奈和失望,卻一點也不強烈,好像不著痕跡一樣。倪采青的書評教學中說到一個我很認同的觀念,就是如果我們想給一本書極差的評價,最好的方式就是輕描淡寫的帶過,有點疏離、官腔,並且不著痕跡,讓人忘卻這本書的存在。這就是「只不過而已」所帶出來的效果,如果一個東西不夠強烈,就很可能在回憶中失去,一旦在回憶中失去,就再也算不得什麼。我從來不記得數學公式或化學元素,但是我記得我在讀它們時的痛苦,那些痛苦現在想起來也是有趣。會這樣是因為化學元素沒有給我任何感覺,我只覺得它們是很苦的事。

所以,難道這說故事這堂課已經只能被我用「只不過而已」來形容嗎? 及便這是我當下第一的感受,但是我不願意相信。我相信的是當我要成為一個思想成熟的人,我必須有能力自己從事情裡面找到對自己有益處的部分,我不該把所接收到訊息的責任交給發出訊息的人。常常聽人家說「我實在搞不懂這東西是要表達什麼」,講這句話有兩個出發點,一個是自己很希望能了解作者想講的卻不能夠,所以可能是自己領悟力不夠,或作者真得沒有詮釋好;第二種是自己真的沒有從裡面得到任何有幫助的訊息,第二種人講出這句話無非是坦承自己尋找訊息能力的不足,因為發出者沒有成功表達他的意思是他的遺憾,但是我們需要得到的又何嘗是作者想給的,難道我們沒有能力自己找到自己所需要的嗎? 當我們開始用一個評審的眼光來看待別人想給我們的東西,再美的心意也在我們接收的那一刻冷卻了,難道一個考官還會寄望自己在面試者身上學到什麼東西嗎?一個批改作文的老師還能在學生的作品裡面體會到什麼美嗎? 為什麼獨孤求敗? 一個人走到巔峰,以為什麼風景都不剩,放眼望去,所有武者盡如面試者在考官面前一般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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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如何看待昨天,你今天不會在意。

昨天如何看待今天,你明天也不會在意。

今天如何看待明天,你後天也不會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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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現在所寫的小說來看,文字實在不如以前活潑,情感的表達也虛弱許多,腦中千變萬化的仙境不在,每一個靈感都像是擠出來的。讓我開始懷疑在倪采青部落格中看到的那篇創作其實是需要不斷練習的文章,裡面有一個一萬小時的練習法,大概是說如果你練習某樣東西一萬個小時,勢必能出師,雖然重點不是擺在一萬如此經確的數字,但差不多是要人不斷練習下去的意思。

但是我在想,當我坐在電腦前面思考故事要如何進行下去的時候,那個時間是否能算在創作裡面呢? 如果能,那我曾經在腦中閃過的構像又是否是一個練習的過程? 如果不能,那萬一我花了三個小時思考但是卻無從動筆,何時才會是我的一萬小時?

回想一兩年前寫的東西,在跟著自己的記憶拼湊,也許深度真的不如今天,但是裡面的情感、故事生動、幽默的對白,那些沒有任何品味保證卻可以讓人在第一眼就單純覺得有趣的故事,不斷的再告訴我,我的理智與成熟是個兩面刃,當我不斷靠著它們把眼前的問題處理的一乾二淨,把生活打理的舒服,把事實看個清楚的同時,它們讓我失去好奇心、失去成就不可能的衝動、失去創意和我的仙境(wonder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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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淡大的放學總是比以前落寞一點,不再是有說有笑的載人回家,也不會在大眾交通工具上面搖搖晃晃,是一段自己要走的路。尤其是從天色未暗的天空踏進宿舍樓梯間的剎那,容我用放風時間結束的犯人做比喻,同時也像一隻長滿爛瘡的小兔子端著一根蠟燭領我進去一個腐敗的兔子洞,縱使裡面傳來陣陣的惡臭也不好推辭。

其實我也並非討厭我住的地方,事實上,還有點喜歡(特別是因為是自己挑選的擺設)。我討厭的是那個回去的瞬間,感覺就像是本來在一個永無止境的party卻還有人叫我滾蛋,而那個人正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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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一陣子已經有很多的想法不斷的冒出來,只是真正能讓我安靜面對電腦的時間並不多(不一定是周遭的安靜,也許是心裡的安靜),所以無法即時的將當天想到得事情轉化為成網誌。

然而這樣的狀況似乎不太好,因為我的記憶力實在是有點差,並且就算得到的想法是理性的,卻通常是被感性所引出的,就算不是,在得到的當下通常伴隨的感受也會隨之而來。但一旦事過幾天,即便我腦中所得到的東西仍然存在,卻因著慢慢淡去的感受減少了把這一切輸出成文字的慾望,再加上我本身在思想轉化成文字的功力上面仍頗為粗淺,最後的結果通常是乾脆擱著不寫了,不然就是寫出一個對於我所得到的想法難以詮釋完整的文章。Copyright © 20112011 072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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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用那麼認真沒關係,我也不值得。」

 

是也不是,很多感情本來就是可有可無的,如果這樣去想,那不值得去追討的感情太多了,而真正值得的有該如何歸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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